发展互助养老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发布时间:2020-07-21 人气:

发展互助养老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老龄化是挑战,也是机遇。老年人不是社会的负担,而是社会的资源。积极应对老龄化,就要消除“衰退”“退化”和“丧失”等消极的老年形象,让老年人通过互助养老贡献社会、实现自我,从“健康”“保障”和“参与”三大维度重塑世界卫生组织界定的“积极老龄化”概念。

互助是在互惠基础上以关系为纽带所形成的一种社会交换行为。互助养老是建立在互助文化基础上的家庭、家族、邻里、社区成员之间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互助活动。互助养老的施助者主要是低龄、健康老人,受助者主要是高龄、体弱老人和独居、空巢老人。

我国城乡对互助养老的探索分别始于1991年天津市新街村的“老年人互助小分队”和2008年河北省肥乡县的“互助幸福院”。在地方探索和推广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印发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提出“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此后,各部门、各地区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加快探索与实践。2013年到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30亿元支持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同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倡导‘互助养老’模式”。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重点提及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7.6万个。养老问题是总书记一直看重、关注的问题,发展互助养老,既节约成本,又符合中国文化传统,成为现有养老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

按照互助养老主导者,可将各地互助养老实践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政府主导型,如邯郸的“互助幸福院”模式;二是自治组织主导型,如昆明的“巧手暖暖团”模式;三是社会组织主导型,如上海的“老年生活护理互助会”模式;四是家庭主导型,如武汉的“合租互助”模式。